作业时间:2006年12月10日至2007年4月10日。 作业地点:(一)取沙区位于新浏河沙,即下列5点连线范围内水域组成: (1)31°29′25.9″N/121°24′22.2″E; (2)31°29′15.3″N/121°25′03.7″E; (3)31°29′27.1″N/12l°24′17.9″E; (4)31°30′11.5″N/121°23′48.0″E; (5)31°29′52.7″N/121°23′29.5″E。 (二)1艘吹沙船抛锚位置:31°29′40″N/121°21′42″E。 作业方式:由自航船运沙船在取沙区装沙后,沿A83灯浮至A85灯浮之间穿越宝山航道至吹沙船旁吹沙上岸。空载装沙船再由原路返还取沙区。 注意事项:1、作业船舶应按规定悬挂信号和标志,加强值班、了望和VHF守听; 2、航行船舶注意在穿越区加强联络,谨慎驾驶; 3、作业船舶听从海事巡逻艇的指挥; 4、运沙船应在吴淞初涨前30分钟至初涨后2小时停止穿越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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