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工作简报
(第七期)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办公室 2008年11月8日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数据初审完成
今年10月20~24日, 省港普办在福州召开福建省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数据审查工作会议,省交通厅、省港航局、省交通规划办公室、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与各地市普查办人员对全省港口普查数据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
省港普办认为,各地市上报的普查数据中沿海1000吨及以上的生产用泊位数据填报比较齐全准确,但中小泊位有较多错报、漏报等问题。经过审核,普查数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部分泊位靠泊能力、吞吐能力填报不准确,码头经过改建后泊位能力等数据没有及时更新,不能反映港口设施实际状况;2、港区间的吞吐量填报不准确、或没有填报;3、小泊位漏报比较多。省级审核人员重点对各港口基本情况、1000(300)吨及以上海轮(内河)生产用泊位的靠泊能力、吞吐能力等数据进行审核把关,逐一校核,发现问题及时并提出修改意见。
省港普办要求各地市港普办根据省港普办的初审意见,对港普数据进行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
经过多次修改,省港普办汇总修订完成了全省港口普查数据,于11月5日将全省港普数据电子版刻入成光盘上报交通运输部。
二OO八年十一月八日
报:部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办公室
送:省交通厅李德金厅长、许莹副厅长、马继列副厅长、省交通厅计划处、省交通规划办公室、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各设区市港口普查办公室
2008年11月10日印